作為火力發電大國,我國每年產生的粉煤灰量巨大,“十一五”末年產生量達4.8億噸,據預測“十二五”末粉煤灰年產生量將達到5.7億噸。國家發改委等10個部門近日發布了新修訂的《粉煤灰綜合利用管理辦法》(以下簡稱《管理辦法》)。
《管理辦法》從五個方面明確了鼓勵支持政策。一是鼓勵對粉煤灰進行高附加值和大摻量利用。包括支持發展高鋁粉煤灰提取氧化鋁及相關產品;支 持發展技術成熟的大摻量粉煤灰新型墻體材料;鼓勵利用粉煤灰作為水泥混合材并在生料中替代黏土進行配料;鼓勵利用粉煤灰作商品混凝土摻合料等。二是用灰單 位可以按照《國家鼓勵的資源綜合利用認定管理辦法》有關要求和程序申報資源綜合利用認定。符合條件的用灰單位,可根據國家有關規定,申請享受資源綜合利用 相關優惠政策。三是鼓勵在具備條件的建筑、筑路等工程中使用符合國家或行業質量標準的粉煤灰及其制品。四是對粉煤灰大摻量、高附加值關鍵共性技術的自主創 新研究,相關部門將給予一定支持。五是要求各級資源綜合利用主管部門會同相關部門,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鼓勵和扶持措施。